关于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2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精神,现组织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202319-210

培训对象: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兼职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三、培训方式

参加培训的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 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完善个人信息,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

四、工作要求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5节课程的学习,专兼职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并取得记录证书。

()各二级学院充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要求专兼职辅导员按时按要求完成理论学习,并组织线上线下研讨活动,深化学习效果。

()各二级学院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专人,于217日将《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信息登记汇总表》发到邮箱:384140783@qq.com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58-2610531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

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

2.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信息登记汇总表

 

 

学生处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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