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3

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教育管理服务体系,积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学业,现面向全院学生开展申请勤工助学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思想要求进步,学有余力,即勤工助学工作只能利用课余时间,不可影响正常学习;

2、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纪律处分;积极参加学院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学院和各系安排的各项工作;

3、必须通过学校贫困认定或持家庭贫困证明的经济困难学生,对继续完成在校学业造成影响的特困生予以优先安排;

4、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指导老师的管理,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高度的团队精神;

5、本人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6、要求工作细心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工作安排,随时听从调配;

7、未经学生处统一招聘的学生不得参加勤工助学岗位工作。

二、招聘时间

学生递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31517:00前。

三、所需材料

1、家庭贫困证明(由家庭所在管辖内的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给予证明),20179月已开具家庭贫困证明的学生只需提供复印件;

2、填写附件《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表格在系办领取)。

四、招聘岗位需求

五、招聘办法

1、将申请材料上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由系里初审并出具书面意见,于31517:00统一交给学生处艾国益老师处,联系电话:82851609(内线6609);

2、用人部门拟定时间(32017:00之前),结合岗位需求情况组织学生面试,进行复审,将结果报学生处;

3、学生处最终结合学生申请材料、现实表现和面试成绩确定上岗名单。

六、招聘结果公布

经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学生处统一发放录用通知,同时到学生处领取《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勤工助学录用表》(一式两份,学生处、录用部门各保留一份)。

七、劳动报酬及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量,按照每月核定固定工资(100元至300)和按小时计算(每人每小时不低于8)两种方式发放工资。计时的每个岗位每星期工时不得超过10个小时,每月工时不得超过40小时,特别岗位特别对待。

八、薪酬结算方法

每月5号前负责老师上报工资表,由学生处老师统一制作工资表,财务处每月15日发放工资到学生银行卡(遇周末或节假日可提前一天或顺延到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请各个部门严格执行。行政部门如需勤工助学的学生协助,属于临时岗位,需要在用工之前填写《勤工俭学临时用工申请表》,学生处审批同意后,在工作完成后上报工资表。

附件:(点击即可获取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勤工助学录用表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勤工俭学临时用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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