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政策,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22级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普高新生。
二、申请条件
1.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特别是原建档立卡户、孤残学生或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农村五保户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可申请。
2.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三、申请流程
1.9月16日-9月19日: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级新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附件1),申请理由需写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内容,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原建档立卡、孤残、烈士、优抚、五保户、低保、低收入证等)。
2.9月19日-9月23日: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组织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初审名单统计至《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附件2),汇总报学生处。
3.9月26日-10月10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二级学院提出的初审名单进行复审,并将审定名单呈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广东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于9月26日前将附件(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到肇庆校区学生处。附件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liutingting11@gzasc.edu.cn。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20-82857899/8899
附件:1.广东省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
2.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学生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