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退役士兵 国家教育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6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4-2025年度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工作,现就退役士兵申请学费补偿、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补偿

1. 申请对象

1应征入伍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

2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

3)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4)直招军士(原士官)。

2.补偿标准

12022124日前入伍,每每年8000

22022124(含当日)至2023831日间入伍,每每年12000

3202391日(含当日)后入伍,每人每年16000元。

3. 申请要求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经审核盖章后的原件);

2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留学籍申请表》复印件,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一类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上需标识开户行、绑定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

二、学费减免

(一)退役后复学学生

1. 申请对象

(1)退役后复学的原我校学

2. 减免标准

12022124日前,每人每年8000元;

22022124日(含当日)至2023831日,每年12000

3202391日(含当日)后,每人每年16000元。

3. 申请要求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未曾申请的学生需提交经审核盖章后的原件);

2)《学生证复印件;

3)《退役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一类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上需标识开户行、绑定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

(二)退役后考入大学

1.申请对象

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

2.减免标准

12022124日前,每人每年8000元;

22022124日(含当日)至2023831日,每年12000

3202391日(含当日)后,每人每年16000元。

3.申请要求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经审核盖章后的原件);

2)《学生证复印件;

3)《退役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一类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上需标识开户行、绑定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

三、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1.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退役学生;

2.资助标准:

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650//学期;

2)退役士兵可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若认定等级的资助标准高于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将先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再补发国家助学金的差额部分。

3. 申请注意事项

1)按照不重复资助原则,学生不同时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2)退役士兵入学或复学后,需完成的国家规定修业年限或剩余年限内,可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延长学制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3)未在规定时间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不可补报。

4. 申请要求

1《学生证》复印件;

2《退役证》复印件

5. 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并交回公示照片。

四、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做好全体在校退役学生登记工作(附件3),新入学、新复学的退役士兵需填写资助系统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附件4);

2. 各二级学院需按通知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审核工作,确保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学生纸质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可在期限内直接交至学生处潘老师

3. 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于1015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学生处潘老师电子版汇总材料发送至邮箱1114570796@qq.com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7582610531

 

附件:1. 财教〔2021310号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

3.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在校退役学生登记

4. 新入学、新复学退役士兵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

5. 2024-2025学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情况汇总表

6. 2024-2025学年退役后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情况汇总表

7. 2024-2025学年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学生学费减免情况汇总表

 

 

            学生处

                                       202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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