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1

学校各部门: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30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我省户籍建档立卡全日制本科生生和研究生给予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一)免学费对象和补助标准

本科生和研究生免学费对象是: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含省内和省外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免学费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学年5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0000元。

(二)生活费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对象是: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含省内和省外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三)资金分担和发放

1.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承担60%,其余由对口帮扶市、贫困学生户籍所在地市共同负担。省内高校2019-2020学年免学费补助资金按100%比例全额下达,属于对口帮扶市、贫困学生户籍所在地市分担部分(40%),由省财政在下达给学生户籍地的补助资金中予以抵扣。

2.生活费补助和就读外省高校的免学费补助由省财政下达到学生户籍市县财政,户籍地财政们按补助标准补齐分担资金,发放到学生所在家庭一卡通账户。

3.免学费补助由财政补助给学校,公办学校免收学生学费,民办学校按补助标准减免学费。

二、我校将从以下各方面做好建档立卡宣传工作

(一)认真学习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政策,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各院系助贷专员和勤工助学中心服务中心学生干部进行政策讲解及业务培训。

(一)各院系召开主题班会传达建档立卡资助政策,各院系助贷专员负责摸查建档立卡学生人数,收集建档立卡学生资料,及时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宣传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让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了解补助标准和发放形式等内容。

(三)对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咨询工作,提前与新生进行联系沟通,了解建档立卡学生家庭情况,宣传补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学生提前知晓理解补助政策,免除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等后顾之忧。

三、我校将从以下方面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一)核实学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

各院系助贷专员和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登录网址http://201.76.68.13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查询系统,建议用火狐浏览器),验证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也可登录以上网址查询验证建档立卡身份。

(二)做好系统确认和录入

各院系要根据建档立卡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及时确认资助系统中推送的学生信息。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共同核实本地户籍的建档立卡学生,及时核对资助系统中推送的学生信息,对符合建档立卡资格的学生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补录进系统,对系统中原为建档立卡的学生,经核实不符合资格的,及时删除建档立卡资格信息。

(三)做好补助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要根据核实确定的本地本校建档立卡学生人数和相应补助标准,做好补助资金预算,及时提交校领导审批,确保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按补助标准减免学生学费。确保20191231日前发放完毕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补助资金, 2020630日发放完毕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并将补助发放情况录入报送至资助系统(春季学期录入截止时间为630日,秋季学期录入截止时间为1231日)。

学生处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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