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进行学籍预警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广州应用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广应科〔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切身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长修业年限及计算说明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层次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4.5年,自入学之日起计算。以2021年录取学生为例,学生于20223月入学,最长修业年限截止时间为2026630日。对超过最长修业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办理毕业申请,并依据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同时注销学信网学籍。

二、预警对象及依据

经核查,我校2021年录取的13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学业。根据上述年限计算,上述学生距离最长修业年限截止时间已不足半,现决定对相关学生开展学籍预警工作。

三、预警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辅导员、班主任依据《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预警名单》(见附件),认真核查相关学生学籍状态,逐一告知学生本人其学业进展及修业年限截止时间,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类做好指导工作:

1.对尚有意愿继续学业的学生,督促其合理安排学习进度,确保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2.对已无法或无意继续学业的学生,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引导学生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学、结业等相关手续;

3.对长期失联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学生,应通过多种渠道持续查找并留存工作记录,确保履职尽责。

四、学业完成及毕业条件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未达到毕业要求但符合结业条件的,准予结业。

五、超期处理及程序说明

对于超过最长修业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且不再接受复学申请。学校将严格履行告知、公示等程序,保障学生知情权与申诉权,具体流程如下:

1.教学单位核实学生情况后,报送拟退学学生名单;

2.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在学校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申诉不成立的,按规定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信网学籍。

六、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学籍预警工作,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政策传达准确、通知到人、指导到位,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预警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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