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广州应用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广应科〔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切身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长修业年限及计算说明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层次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4.5年,自入学之日起计算。以2021年录取学生为例,学生于2022年3月入学,最长修业年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对超过最长修业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办理毕业申请,并依据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同时注销学信网学籍。
二、预警对象及依据
经核查,我校2021年录取的13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学业。根据上述年限计算,上述学生距离最长修业年限截止时间已不足半年,现决定对相关学生开展学籍预警工作。
三、预警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辅导员、班主任依据《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预警名单》(见附件),认真核查相关学生学籍状态,逐一告知学生本人其学业进展及修业年限截止时间,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类做好指导工作:
1.对尚有意愿继续学业的学生,督促其合理安排学习进度,确保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2.对已无法或无意继续学业的学生,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引导学生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学、结业等相关手续;
3.对长期失联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学生,应通过多种渠道持续查找并留存工作记录,确保履职尽责。
四、学业完成及毕业条件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未达到毕业要求但符合结业条件的,准予结业。
五、超期处理及程序说明
对于超过最长修业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且不再接受复学申请。学校将严格履行告知、公示等程序,保障学生知情权与申诉权,具体流程如下:
1.教学单位核实学生情况后,报送拟退学学生名单;
2.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在学校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申诉不成立的,按规定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信网学籍。
六、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学籍预警工作,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政策传达准确、通知到人、指导到位,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预警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