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广州应用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继续教育学院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拟授予以下学生学士学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
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人:岑老师
地点:广州校区图书馆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20-82856988。
附件:2024届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公示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