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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年度校级科研机构第一次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25 00:00:00

各校级科研机构、依托二级学院:

为规范校级科研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强化目标导向与绩效管理,根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校院两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广应科〔2024〕267号)《关于成立智能技术应用研究院等10个校级科研机构的通知》(广应科〔2025〕163号)及各科研机构绩效考核合同书要求,学校将开展2025年6月—2026年6月校级科研机构第一次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详见《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5年度校级科研机构立项一览表》(附件1)

二、考核时间段

2025年6月27日—2026年6月27日

三、材料提交

科研机构负责人请于6月30日上午12点前,提交1份纸质版《广州应用科技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评表》(附件2)至科研处办公室。同时命名“机构名称+2025年度校级科研机构+第一次考核材料”,打包发送电子版《广州应用科技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评表》(附件2)《科研机构考评汇总表》(附件3)给吴锟伦老师。

附件:附件通知

科研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