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省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全院在校师生开展自愿爱心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时间
2019年6月24日至6月27日
二、募捐方式
学生捐款以班为单位,接受实名爱心捐款,于募捐时间内汇总交至各院系分团委。各院系分团委于6月27日下午15:00前将捐款装于信封,并在信封上标名院系名称及捐款人数、总金额,再统一交到校团委何琴老师处。各院系自行留存捐款名单,并在院系宣传栏处公示。校团委汇总捐款后以学校为单位,上缴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并将广东省教育基金会2019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认捐表及转帐清单在全院、系范围进行公示。
三、募捐原则
各院系(部)要按通知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捐赠活动,做到层层发动,人人参与。要以自愿为原则,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不得下达捐款指标,不得硬性或变相摊派,不得逼捐,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捐赠款物,确保按要求完成捐赠活动相关组织工作,积极支持扶贫攻坚工作。
校团委联系人:何琴 电话:82850023 短号:8023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
学生处、团委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