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团组织,市直机关团工委、市“两新”组织团工委,团市委机关各部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关于开展团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发挥团支部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作用,全面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决定在全市基层团组织选取部分达标规范团支部作为示范点进行建设培育和学习推广,选取部分软弱涣散团支部作为试点进行整顿整改和规范提升。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数量
各区团委推荐2个示范点团支部,报送2个试点团支部(涉农区必须包含农村团支部,非涉农区应包含社区团支部);其它各直属团组织、市直机关团工委、市“两新”组织团工委分别推荐1个示范点团支部、报送1个试点团支部。学校团组织推荐3个示范点团支部、3个试点团支部。团市委在学校、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类别推荐报送的团支部中选取8个规范达标团支部进行建设培育,选取8个软弱涣散团支部进行整顿规范。
推荐报送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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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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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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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审核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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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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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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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示范点1个、试点1个;社区示范点1个、试点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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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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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一二组、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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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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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示范点1个、试点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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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社权部(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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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高校、教育局、人社局、区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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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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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示范点3个、试点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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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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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一二组、区属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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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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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类示范点1个、试点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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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发部(筹)
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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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团委、
“两新”组织团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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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含新兴青年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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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示范点1个、试点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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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部(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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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报送条件
对照《广州市团支部规范化评定细则》(附件1),以2018年1月份以来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为依据进行百分制评分,得分80分以上的择优推荐为团支部示范点进行培育建设(每个推荐支部还需有一项具体特色的工作品牌)。综合评定在60分以下的,报送为团支部试点进行整顿规范。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自评。各直属团组织、市直机关团工委、市“两新”组织团工委指导下属团支部按照《关于开展团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积极开展团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工作举措逐条逐项落实。结合本支部2018年1月份以来工作,对照《广州市团支部规范化建设评定细则》,采取团员提、支部查、上级点、互相评等方式,逐条逐项深入开展检查,形成评分结果,经支部委员会议研究通过后,于8月15日前报送汇总完毕(学校类直属团组织9月20日前报送汇总完毕)。
(二)组织推报。1.示范点推荐:各直属团组织、市直机关团工委、市“两新”组织团工委根据下属团支部自评结果,综合考量团支部作用发挥情况、2018年1月至今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全委会或有关会议研究对下属团支部进行评分,并根据得分80分以上的团支部情况研究决定推荐示范点名单,组织填报《广州市团支部规范化示范点推荐表》(附件3)。2.试点报送:根据下属团支部自评结果,凡是综合评价60分以下的,视为不达标团支部,需列入重点整顿对象,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选取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的软弱涣散团支部作为全市试点进行整顿规范,填报《广州市软弱涣散团支部整顿试点报送表》(附件4)。示范点推荐表、试点报送表加盖公章后,于8月2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团市委战线联系部室(见附件2),学校类直属团组织9月30日前报送汇总完毕。
(三)组织筛选。团市委各战线联系部室根据名额分配,采取现场审核申报材料的形式确定示范点和试点名单。
(四)组织复核。由各直属团组织代表、老团干代表、团省委有关代表、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备组、广州市团校、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复核小组,进行现场复核,形成复核意见。
(五)组织审定。团市委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把关,最终确定名单,并予以发文通报。
(六)推进指导交流。团市委组织开展推进指导交流活动,总结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指导解决措施。
四、示范点资格取消
团支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示范点资格:(1)不讲政治不讲大局,不支持不配合党组织开展基层治理、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不执行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团组织决定或打折扣执行的;(2)班子成员受到处分或刑事处罚的;(3)所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等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出现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案件或事件的;(4)存在突出软弱涣散问题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团支部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和软弱涣散试点整顿工作是全面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各直属团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将示范点和试点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议事日程, 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下属团支部抓好落实,严格审核推荐,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分类指导。团市委各部室、挂点团干部、各直属团组织要准确把握示范点(试点)团支部情况或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使团支部示范点建设和试点整顿工作更加贴近基层、符合实际,切实做到在工作责任上细化、目标要求上量化、督促指导上精准化。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形成工作机制,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提高团支部工作水平。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直属团组织、市直机关团工委、市两新组织团工委要对团支部规范化示范点推荐和试点报送名单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听取相关部门意见,提交全委会、书记会议等有关会议研究通过后认真组织填写表格报团市委战线联系部室,其中,推荐为示范点的团支部要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所推荐的示范点团支部政治过硬、业绩过硬、在团员青年中拥有较高的威信,得到团员青年一致拥护。列为整顿试点的软弱涣散团支部应相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对推荐工作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各级团组织,团市委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广州市团支部规范化评定细则
2.团市委战线部室对接联系表
3.广州市团支部规范化示范点推荐表
4.广州市软弱涣散团支部整顿试点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