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与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切实提升心理育人工作的系统性、精准性与实效性,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衔接与顺利开展,现对原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接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作出相关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的固定对接关系,实现专业力量下沉,加强对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指导与支持,推动心理育人工作重心下移,有效促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各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深度融合,构建协同联动、运行高效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的工作职责
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应主动、积极开展对接工作:
1.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的心理专员负责对接工作;
2.主动与对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固定联系渠道,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
3.主动寻求专业帮助,对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出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应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职责
对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是所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专业支持力量。根据对接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的需要,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审定对接心理辅导站年度心理育人工作方案及专项工作计划。
2.指导对接心理辅导站策划、组织具有学科特色、符合学生需求的主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讲座、团体辅导、素质拓展等)。
3.指导对接心理辅导站的危机事件现场处置与后续心理支持工作。
4.参与对接心理辅导站召集的心理工作联席会议,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专业建议。
5.保持与对接心理辅导站指定负责人的常态化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
6.其他有助于对接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的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作为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者,对本制度的落实负有领导与监督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1.统筹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接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的整体规划与制度设计,确保专业力量合理配置。
2.组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与案例督导,提升团队专业指导与危机干预能力,保障对接工作的专业性与规范性。
3.协调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与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之间的工作对接,推动建立畅通、高效的跨部门协作机制。
4.监督各对接小组工作进展与实施成效,不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与工作总结会议,及时推广有效做法与典型经验。
5.指导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协调与处理工作。
6.不定期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分管领导汇报对接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与资源支持需求。
五、考核与激励
将对接工作成效纳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年度考核及相关学院学生工作考评体系,对表现突出者予以表彰。
六、对接安排
根据目前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现状及各学院学生规模、特点,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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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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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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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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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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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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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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郄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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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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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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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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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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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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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扬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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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设计与建筑学院、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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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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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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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过程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沟通。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 年 3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