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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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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03-13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6年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内容

“最美大学生”

推选范围

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推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四)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1月以来)。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各学院择优推荐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学院推荐名额

(二)遴选公示。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并推荐参加省级推选

五、申报材料报送

1.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附件2)。

2.电子版证件照(白底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小2M-10M),格式为JPG。

3.简介视频,紧扣人物先进事迹制作,原创且无版权争议(横屏拍摄,分辨率1920*1080P,配字幕,上传字幕文件,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件不超过100MB)格式为MP4

4.荣誉佐证材料,将本人所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证书扫描汇总为PDF文件。

六、工作要求

1.学院要严把推荐关,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已获得往届“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者不再参加推选。

3.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316日上午10:00将申报材料交至学生处老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717283549@qq.com,材料统一命名为:**学院广东省最美大学生申报材料。


附件:1.关于开展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2.“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


学生处

202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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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丰乐路20号;

邮编:511370  

电话:020-82850018  

招生专线:020-82856988、8285698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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