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04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广应科〔20221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测评对象

2023—2025级在校学生

二、参评学期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综合测评要求

1.各类成果、奖励、参加活动等的统计时间为202581-202631日(含31日);

2.各项加减分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3.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原班级参加综合测评

、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要求,成立班级测评小组和学院测评领导小组;

2.班级为单位开展测评公示后报送所在学院审核;

3.学院测评小组进行审核后将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月1610:00前,将院公示材料、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2722839487@qq.com;

4.若发现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等不诚信行为者,取消其各类评奖和评优资格。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758—2610531

附件:

1.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广应科〔2022119号)/uploadfiles/2026/03/20260312092234033.pdf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流程/uploadfiles/2026/03/20260312092246727.pdf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uploadfiles/2026/03/20260312092300281.docx

4.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表/uploadfiles/2026/03/20260312092312874.xlsx

学生处

202634


地址: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432号 ;

肇庆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丰乐路20号;

邮编:511370  

电话:020-82850018  

招生专线:020-82856988、82856989(传真);

版权所有@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粤ICP备150232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