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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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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兼职心理指导老师 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06-21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兼职心理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建设一支职业化、专家化、专业化的专兼职心理工作队伍,根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专兼职心理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学校决定对2022-2023年度兼职心理指导老师进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2023学年在岗兼职心理指导老师。

二、考核内容

对兼职心理指导老师工作主要以下3个方面进行考核。

1、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值班,为学生提供个体/团体咨询服务情况;

2、协助做好全校学生的个体咨询、团体咨询工作情况;

3、协助举办心理健康教育类的公开讲座情况。

考核具体内容可参考《广州应用科技学院专兼职心理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兼职心理指导老师根据考核内容对个人考核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心理指导老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考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照考核内容,结合兼职心理指导老师个人总结和实际表现对其进行考核,于《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心理指导老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3、核定考核。学生处审核评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材料,核定考核结果;

4、呈报党政联席会。将考核结果呈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

兼职心理指导老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2、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于731530前将《2022-2023年度兼职心理指导老师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心理指导老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学生处褚老师;

2)电子版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以兼职心理指导老师考核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

附件:1.《广州应用科技学院专兼职心理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

2.2022-2023年度兼职心理指导老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3.《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心理指导老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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