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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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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06-21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馆、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校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兼职辅导员学生工作能力和水平,突出工作质量与成效,有效发挥研究生朋辈教育、管理、服务育人的功能,根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学校决定对2022-2023年度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2023学年在岗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对兼职辅导员工作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表现。主要包括:爱岗敬业,勇于改革;思想教育工作等情况。

(二)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理解并合理运用相关政策的水平能力;规范教育管理,帮助学生成长;独立完成各类学生服务工作的业务能力;具有与职责相称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和执行能力等情况。

(三)勤,是指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有事业心、尽职履责;工作积极、主动;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等情况。

(四)绩,是指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全面完成工作指标,工作效率高、完成质量好;勇于创新,带班成效良好;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评价良好等情况。

(五)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等情况。

考核具体内容可参考《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辅导员根据考核内容对个人考核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学院考核。各二级学院对照辅导员考核内容,结合辅导员个人总结和实际表现对其进行考核,于《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填写学院意见;

3、核定考核。学生处审核评议二级学院材料,核定考核结果;

4、呈报党政联席会。将考核结果呈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

兼职辅导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2、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报送。各二级学院于731530前将《2022-2023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学生处褚老师;

2)电子版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以聘任学院+兼职辅导员考核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

附件:1.《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2.2022-2023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3.《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学生处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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