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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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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0-09-25   浏览量:

学校各院系:

根据923日专班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

6. 获得校级“十佳学生”称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50%,各院系择优推荐;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各院系自行组织本院系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答辩会。

二、评审流程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流程

1. 按照《关于评选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9-2020学年度“十佳学生”的通知》,各院系经内部评审后推荐1-3名(至少1名)优秀学生,报学生处汇总,经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审会审核后确定参评校级十佳学生称号名单;

2.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审会评定校级10十佳学生后,由广州大学松田学院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办公室审核评定8名“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3. 评定结果呈送学校审批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广东省教育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流程

1. 各院系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各院系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2. 由各院系初审小组负责人将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以及申请资料一并报送学生处进行审核;

3.学生处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广州大学松田学院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办公室审批,呈送学校审批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广东省教育厅。

三、材料提交时间

(一)国家奖学金材料请于93012:00前交至学生处。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请于92812:00前交至学生处。

学生处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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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丰乐路20号;

邮编:51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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