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教保函〔2025〕1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班会
各二级学院需召开主题班会,围绕学生在外住宿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的案例及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案例,对学生进行教育指导,并要求各宿舍长形成日报制度,每天晚上十一点前向辅导员汇报宿舍人数情况,将校外住宿排查结果(见附件1)反馈至学生处周老师。
二、学院自查
各二级学院于3月18日前组织辅导员对本学院学生宿舍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学生公寓内是否存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含具备蓄电功能的滑板车等)、宿舍内乱拉私改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购买使用不合格充电宝和充电器(含三无产品)、乱扔烟头、饲养宠物、刀具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并填写《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公寓安全环境自查表》(附件2)。
三、学校抽查
学校将对学生公寓内存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含具备蓄电功能的滑板车等)、乱拉私改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购买使用不合格充电宝和充电器(含三无产品)、乱扔烟头、刀具等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存在违规违纪的学生将按照相关违纪处分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2. 自查总结。各二级学院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违规情况要立即要求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要从严从重处理;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18日15:00前将自查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辅导员检查宿舍记录表(附件3)、自查报告(附件4)、学生违纪处理意见纸质版、送至学生公寓H座一楼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
附件:1.学生住宿情况自查表/uploadfiles/2025/03/20250313082818254.xlsx
2. 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宿舍安全环境卫生自查表/uploadfiles/2025/03/20250313082825327.xlsx
3.2025年春季学期辅导员检查学生宿舍记录表/uploadfiles/2025/03/20250313082832541.docx
4.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宿舍安全环境卫生自查报告模板/uploadfiles/2025/03/20250313082839342.docx
学生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