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2021-2024级肇庆校区在籍学生。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5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后期根据参保学生实缴情况多退少补,不在学校参保且已缴费的学生进行退费处理。
三、参保缴费方法
在校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
四、不在校参保人员相关事宜
1.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资助参保对象,按照户籍地政策参保,避免重复参保缴费;
2.熟知医保政策后,经家长同意不在校参医保的学生需填写不在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附件4),并根据材料提交说明(附件3)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辅导员。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做好医保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2.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安排专人于规定时间,将《2025年度在校参保学生信息表》(附件5)、《2025年度未在校参保汇总表》(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学生处,其中纸质版材料需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以U盘形式拷贝至学生处莫老师处。
年级 |
移交时间 |
2021-2023级 |
9月19日上午11点前 |
2024级 |
9月25日上午11点前 |
六、注意事项
1.2025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医保年度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负责。
2.医疗保险咨询电话
(1) 医保政策咨询:0758-2322770、0758-2322936
(2) 异地就医咨询:0758-2108570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uploadfiles/2024/09/20240906152055567.pdf
2.致学生一封信/uploadfiles/2024/09/20240906152104598.docx
3.不在校购买2025年度肇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材料提交说明/uploadfiles/2024/09/20240906152114117.doc
4.不在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uploadfiles/2024/09/20240906152205692.doc
5.2025年度在校参保学生信息表/uploadfiles/2024/09/20240906152139566.xlsx
6.2025年度未在校参保汇总表/uploadfiles/2024/09/20240906152150317.xls
学生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