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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来源: 时间:2020-08-09 作者: 点击: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决策部署,全面强化我校内部突发事件管理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突发事件,整合信息资源,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指挥、处置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使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发展顺利进行,特制定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突发性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涉及暴乱、动乱或严重骚乱的应对处置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具体为学校内外涉及我校师生的各类聚众闹事、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非法集会等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方联动。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相关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马上到现场了解实情,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其他各方要积极配合,联动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防范,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好预案演练。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平时安全意识不放松,稳定意识不松弦,防患于未然。

    (三)分级负责,各司其职。按照广州大学松田学院、部门两级管理体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人;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区分不同的事件类别,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指挥,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及时,正确应对,处置果断,信息畅通。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危害。

    )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七)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资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群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校校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学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全面负责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群体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2. 研究确定应对学校群体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启动学校群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入现场进行指挥。

  3. 根据群体突发事件的情况,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4. 当突发事件超出学校范围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机关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各分管校领导是分项处置领导小组的组长,领导分管领域应急处置工作。

    (二)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校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及时收集和分析与群体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和情况,协助学校领导提出处置群体突发事件的初步意见和具体措施,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群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当处置群体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组织机动力量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总结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经验教训,修订完善相应的预案及实施细则,督查、指导落实,组织定期演练;承担学校群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 协调处置保卫组

    职责:由保卫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根据领导指示,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负责安排落实双岗昼夜值班,严防个别闹事者铤而走险,确保安全;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现场警戒和秩序维护,同时加强门卫盘查和校园巡逻,对重点要害部位加强保卫;充分利用公秘情报网络,密切掌握事态的发展,及时与主管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承担应急性特殊任务等。加强门卫验证制度,防止外来串联,并协助做好学生走出校门的劝阻工作。

  1. 思政宣传组

    职责: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牵头,保卫处、学生处、工会等部门配合。根据领导指示,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拟定对外报道的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群体突发事件的采访;严密掌握师生对事件的反映及动态。确保学校广播电台在特殊情况下正常播音;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开展劝阻、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防止事态扩大。

  2. 紧急疏散组

    职责:由学生处牵头,各院系配合,当发生警情时紧急疏散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带并须做好解释和心理辅导工作。必要的情况下(根据领导小组指令)提供学生名册、通信地址等情况,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3. 信息收集报送组

    职责:由学生处牵头,信息中心等配合,负责收集、分析、整理有关信息,编发信息专报,及时向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校办公室汇报情况,加强网络监控。

  4. 后勤保障组

    职责:由总务处根据领导指示,组织动员车队、学校医务室等后勤工作人员,为平息事态提供物质、医疗等保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对水、电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物资、车辆、通信、饮食等保障,积极开展现场救护等。在特殊情况下,要保证饭菜的及时供应和质量;水电部门保证全校水电正常供应;医务室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受伤人员;高压配电间要双岗昼夜值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处置工作任务。

  5. 调查处理组。

    职责:由保卫处牵头,人事处、学生处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和原因,追查有关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四)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有效控制、就地解决的原则,处置已经发生或者预测将要发生的重特大群体突发事件时,学校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尽快部署展开工作,努力把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全校秩序的失控和混乱。各部门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信息与报送

    1. 信息报送原则

    向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群体突发事件是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各部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和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通过有效的工作,消除隐患和苗头,避免事态的发展,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经发生的群体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信息内容要真实、客观,不得主观臆断;如发生III级事件,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次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随时及时续报。

  1. 信息报送机制

    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群体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根据领导指示,进一步以报告形式报上级有关部门

  2. 紧急文件报送

    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群体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以书面报告报学校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通过校办公室报送上级部门。重大信息,根据校领导意见,由校办公室编辑信息专报,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有无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造成的影响程度;学校已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及媒体对事件的反应;事态发展状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与后续影响预测;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行动

    1.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理论素质、实践技能与指挥和实战能力。

    2. 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所需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 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部署,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4. 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本预案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三)预警级别

    依据本预案突发事件级别划定方式,预警级别也由高到低分为三级,即重大(I级、红色)、较大(II级,橙色)、一般(III级,蓝色)。

  1. I级事件(红色预警):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严重社会危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学校内集体聚集失控,并未经过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示威、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2. II级事件(黄色预警):较大突发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出现罢课、罢餐、聚众闹事、非法集会及游行示威等突发事件;

  3. III级事件(蓝色预警):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如由校园及周边不安定因素引发的上访、聚集等事件;

    五、分级响应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1. 重大事件(I级)发生后,立即报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启动本预案,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马上成立指挥部处置工作。及时将学校有关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2. 信息组及时收集、分析、整理有关信息,编发信息专报,及时向校办公室汇报情况,加强网络监控。

    3. 协调处置组迅速深入现场,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与校办公室、信息组保持联系,并协调有关部门投入处置突发事件。

    4.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分管领导直接到现场指挥工作。

    (二)较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1. 较大事件(II)发生后,立即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一小时之内将有关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2. 信息组及时收集、分析、整理有关信息,编发信息专报,及时向办公室汇报情况,加强网络监控。

    3. 协调处置组迅速深入现场开展工作,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与校办公室、信息组保持联系,并协调有关部门投入处置突发事件。

    4. 根据事态的变化预发展,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及时到现场指导工作。

    (三)一般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1. 一般事件发生后,立即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并在一小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 信息组、协调组立即展开工作,及时处置现场有关工作,并与院办公室保持联系。

    (四)基本相应程序

    1. 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后,学校各部门要立即作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处置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 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小组,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事态发展的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学校选派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共同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 现场指挥部应做好控制工作,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随时向市科教党委办公室和增城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4. 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与发展,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五)其它补充事项:

    1. 发现正在酝酿的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尽快摸清原因、意图和主要组织者,及时同涉及人员的代表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劝阻工作。

    2. 如果发生聚集和游行的苗头,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对学生进行说服、劝阻,尽可能地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内。保卫处要加强门卫控制,防止校外别有用心的人乘机捣乱和外校学生进校搞串联。在劝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协助学校做好说服、劝阻工作。

    3. 一旦劝阻无效,学生走上街头游行、示威,要做好以下工作:

    (1)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要随队做工作,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保卫处值班室有主要领导带班,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及时作出决策。在游行过程中,学生处和学校领导随时沟通情况,及时将情况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要动员和发挥学生党团干部和学生会组织及院系党员干部队伍的作用。

    (2)立即准备车辆,随时接学生返校。

    (3)饭堂要保证回校学生就餐。

    (4)随队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提防别有用心的人浑水摸鱼,搞捣乱破坏活动。

    4. 因教学、收费、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生活服务等原因引发的群体事件,一般属于内部矛盾。对这类问题的处理,主要由有关方面的领导出面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经了解查明原因和组织者后,对要求合理而有条件解决的应尽快予以答复和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说明情况,尽可能采取临时缓解措施。对不合理的要求,也要讲究策略,多做耐心解释工作,争得大多数人的理解,疏导情绪,缓和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和升级。保卫处要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持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保护好在现场做工作的领导的人身安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防止各种破坏活动的发生。

    5. 对在校园内非法集会、演讲,且内容有煽动性质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保卫处工作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对演讲人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离开现场,并弄清演讲人身份。对不听劝阻者,在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同时,有关领导可采取找其谈话的方式将其带离现场。对围观人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将本单位人员带离现场,防止形成群体势力。对无理取闹、编造是非者,要及时指出其错误,并予以揭穿,让广大师生明辨是非。对其中煽动闹事、谩骂、破坏公物者,保卫处要立即采取强行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并注意收集证据,查清问题,对肇事者严肃处理。

    6. 对涉及国家主权、民族尊严的重大国际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在劝阻时要肯定学生的爱国热情、正义之感和良好愿望,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立场。

    7. 对重大政治社会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决不能无原则的迁就。对法轮功”“东突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的煽动、闹事等非法活动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捣乱、破坏,或利用少数民族师生的民族感情借机挑拨离间,制造事端,与党和政府对抗,要及时向上级和公安机关报告,坚决予以打击。

    8. 对涉及少数民族、台湾和外事问题的事件,要积极稳妥的处理。在处理中要讲民族政策和外事纪律,避免引发民族问题和外事问题。对外籍教师和学生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处理。

    9. 群体事件主要有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罢课、罢工、罢餐、集会、演讲、游行、示威等形式。这类事件对学校和社会影响较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发生的群体事件,首先应当弄清事件的性质,然后根据性质和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对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六、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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