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总结我校党史学习教育中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集党史学习教育典型案例的通知>》文件精神,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要求和党史学习教育重点任务,总结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创新举措、特色做法、成功经验和工作亮点等。

二、征集标准

(一)坚持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真实实践,经得起时间检验,禁止虚构和杜撰。

(二)坚持创新性。选送的案例应坚持创新为要、突出特色,体现规定动作的新意和自选动作的内涵,给人以思考和启发。

(三)坚持示范性。选送的案例要既结合自身实际又有普遍意义,可复制、可推广,对推进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具有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征集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进行编写,积极报送。二级学院党委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其他直属党支部聚焦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行报送。案例材料要进行严格把关,于10月27日前将案例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格式见附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邱莉娜,电话:18613129593,邮箱:gkyxcb@126.com,地址:肇庆校区行政中心304)。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对报送的案例材料进行评审,遴选一批优秀案例,予以通报表彰和宣传推广。


附件:1.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党史学习教育典型案例的通知》(教学组办通〔2021〕59号)

2.典型案例的编写要求、体例及板式规范



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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