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21年我省教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从2021年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二、学习时间
2021年度教师公需科目学习开始时间为6月10日,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逾期系统不提供补学课件。
三、学习平台
公需科目、专业科目、个人选修科目均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glpt.gdjsgl.com.cn)完成。注意: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与2020年度不同。账号为身份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由于从未登录导致密码强度弱被锁定的老师,请联系人事处刘玉娜解除锁定。
证书打印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账号自行注册,忘记密码的根据系统操作指引,自行找回。
附件:1.关于发布2021年我省教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