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系(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优秀成果奖申报限额1项。请各院、系(部)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二、具体申报评审范围、申报要求等详见《通知》。申报的优秀成果奖经院、系(部)审核后提交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
各院、系(部)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5日17:00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一式七份(2份原件,5份复印件)、《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49912551@qq.com。邮件中请注明负责人姓名、部门、联系电话。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院、系(部)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教务处将统一报送。
联系人:林晓燕 联系电话:82855565(8565)
办公地点:行政楼203室
附件:1.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3.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