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和促进党的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建设。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之间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形成一个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领导集体。
三、支持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行政领导决策和决定的贯彻实施。
四、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五、抓好党员教育。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六、加强党员管理。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严肃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审查(批)工作。
八、深入教师中间,了解他们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围绕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工作,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他们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严谨自律、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和诚实守信、公道正派、淡泊明志、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促使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大有作为。
九、认真贯彻教书育人的方针,搞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