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现根据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临时绩效奖金提留40%部分需考核后发放的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 各部门认真总结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肯定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做好下阶段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考核对象 校内各部门、所有教职工。 三、考核时间范围 2021年8月—2022年1月。 四、考核工作流程 (一)成立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刘剑锋 副组长:庞永师 王永云 吴舸 李江凌 刘志新 李荆松 欧仕身 成 员:二级学院院长、职能处室负责人 (二)各部门绩效考核方式及绩效奖金发放等次 1.二级学院主要从教学运行及管理、教科研工作、党团建设、学生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职能处室主要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执行力、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各部门考核通过自评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填写《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部门绩效考核自评表》(见附件二),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研究确定各部门的绩效考核等次和绩效奖金发放系数,下达到各部门。 4.部门考核等次分A、B、C三个等次,获得A等次的部门绩效奖金系数在1.1-1.3之间,获得B等次的部门绩效奖金系数为1,获得C等次的部门绩效奖金系数为0.7-0.9。 (三)各部门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及二次分配 各部门依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考核办法》(见附件三)和《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见附件四),对教职工个人进行考核。根据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部门绩效奖金总额及教职工个人考核结果,核定每位教职工的绩效奖金发放系数,进行二次分配,在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1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纸质版报送人事处。 (四)结果汇总与审核 人事处汇总全校教职工的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数额,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后,制表交财务处发放。 五、其他注意事项 绩效考核的重要时间节点请查看《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日程表》(见附件一),须报送的电子版表格请发送至人事处邮箱:360447810@qq.com。联系人:凃安维;咨询电话:020-82850066(内线8066)。

附件:一、《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日程表》

二、《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部门绩效考核自评表》

三、《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考核办法》

四、《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人事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