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度科研规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提高学校教职工科研的积极性,我校将组织开展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度科研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积极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可以从实际出发,自行设计和确定研究选题。

2.申报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科研管理规定;应具有中级(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比较丰富的科研经验;申报人即为项目负责人,能真正承担项目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

3.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规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本次申报项目;非本次申报人的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本次申报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纸质版《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已获得校级科研规划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由于主观原因致使科研项目未完成或终止的负责人两年之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办法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透露申报人及项目成员的姓名及所在部门等信息,否则该申报无效。

3.申报人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至科研处。

4.在交纸质版前请将电子版《申请书》发至805279620@qq.com。

三、项目立项与管理

1.科研处负责科研规划项目的初审工作,邀请专家进行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学校以正式文件公布立项名单。本次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预立项8-12项。

2.项目批准立项后,由科研处统一负责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该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人员分工、项目进度、经费使用等工作;不得不经审批随意更改项目组成员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3.项目完成时间以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2年内完成。

4.成果要求至少公开发表核心刊物论文1篇或省级学术期刊3篇。

5.项目研究过程中应当做好与研究项目相关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要及时完成中期检查及相关工作。

6.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变更,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项目研究顺利、有效的开展。

四、项目验收

1.项目结题按照申报预期成果验收。

2.科研处负责组织项目结项验收及项目资料的初审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工作。

联系人:王岁艳  联系电话:32951299(8299)

办公地址:行政楼404


附件:广州应用科技学院科研规划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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