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系(部):
为深入了解开学以来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良好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持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于第9周至第11周,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1.院、系(部)自查
各院、系(部)以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务办工作人员为主,组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全面自查工作。
2.学校抽查
学校组成校级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抽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各院、系(部)对2017级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需写入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汇总。
2.各院、系(部)组织教师对上学期试卷归档情况、试卷评阅情况和期初自查、互查情况进行汇总总结。
(二)常规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检查:对学生课堂学习状态、到课率情况,实验实训课程开展情况,课堂教学内容是否依据教学大纲、进度实施等进行检查(见附件1、2、3)。
2.教学秩序检查:检查2-10周的调、代课情况(见附件4)。
3.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教研活动开展的次数、教研活动主要成果、开展教研活动存在的问题及意见与建议(见附件5)。
4.师生座谈会:各院、系(部)自行组织安排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见附件6、7)。
5.试卷评阅、归档情况检查:各院、系(部)组织教师对上学期试卷评阅、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对期初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见附件8)
6.其他教学情况:各院、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教学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1.第九周周四(4月22日)上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布置会。具体参会人员、时间和地点见第九周周程表。
2.各院、系(部)于第九周周五(4月23日)中午下班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包括检查小组成员、检查内容、工作安排、师生座谈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总结会安排)电子版报教务处。
3.第九周周一(4月19日)至第十一周周五(5月7日),各院、系(部)开展自查工作。
4.第十二周周一(5月10日)下午下班前,各院、系(部)将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总结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含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纸质版,且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报送教务处。
5.第十三周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议,参会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根据本通知有关内容,明确检查安排,细化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做好师生动员工作。
2.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对本学期前阶段工作的自我检查与改进,各院、系(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检查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
联系人:吴秋房 联系电话:82850565(6565)
附件:1.课堂教学检查情况表
2.课堂教学环节情况汇总表
3.实验实训课程开展情况统计表
4.调代课统计表
5.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表
6.教师座谈会记录表
7.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8.试卷评阅及归档情况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16日